核心类的 私有属性 能不能改成 保护 这样扩展更强一些

核心类的 私有属性 能不能改成 保护  这样扩展更强一些 

能否具体说明哪个成员你需要直接访问?改成protected很简单,问题在于这就引入了维护兼容性的风险。

AR::getMetaData() 

我重写了 model方法  加了一个参数  但是getMetaData()里还是调用原来的model方法 所以这个方法 我也要重写  但是他是私有的

你可以再声明一个$_md啊。顺便问一下,为什么要修改model()呢?

因为我的AR对象 构造函数 需要传一个对象进来  所以需要修改model方法 

请问还要更好的方法么  我就想给一个AR实例时候 附上一个属性

能否给个完整的例子解释一下?

我想请教一下,控制器类的构造函数,能否定义呢?为何我定义了以后其render方法不能用了